2013年昆山市卫生系统招聘实用型卫技人员386人公告(2)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10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见正式报名现场考生须知。
面试、技能考试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
4.考试成绩公示:考试成绩通过昆山卫生局网www.ksws.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体 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特殊岗位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 核
通过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检的人员,考核(政审)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医德医风、工作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
四、录(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拟录用者,先进行试工(不少于一个月),试工考核合格后在昆山卫生局网www.ksws.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369506,55211705 传真:57352828
监督电话:57397729(昆山市卫生局纪委)
昆 山 市 卫 生 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