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印务中心招聘
(三)考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法规和教育理论知识以及应聘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技术工人岗位笔试科目为保密法以及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笔试安排在10月中下旬进行,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过线人员确定。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技术工人岗位面试为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如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或通过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体检工作。按招聘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山东教育印务中心和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教育印务中心,联系人:尹爱玲,联系电话:0531-89707019,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2号(山东省财经大学校内)。
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联系人,王治芳,联系电话:0531-82621711,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