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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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0月 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会议室(划龙桥路398号奥乐大厦5楼)
根据《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3年10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2日至10月 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会议室(划龙桥路398号奥乐大厦5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在《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签署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3、凡报考代码为003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增驾B2车型机动车相关要求(以温州市车管所审核结果为准),并于报名前到温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报名中心(温州大道320号)参加增驾B2车型机动车体检。体检合格后,于报名时提交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报名结束后,经温州市车管所审核不符合增驾B2车型机动车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6、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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