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青岛即墨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人员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4.属定向、委培毕业生的,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人。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六、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九、纪律要求和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时间安排均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中即墨城区二级医疗机构指的是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除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统称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5128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5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