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安市工业发展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7-83665187
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0517-83750779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金惠清葛勇
联系电话:0517-83750178,83750611
E-mail:hajxwzzc@163.com
学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健康东路9号
邮编:223001
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