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滨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考试方式。
计算机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为政治理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等。
地点: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楼3楼(黄河一路渤海十二路以西路南)
考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面试
地点: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楼3楼(黄河一路渤海十二路以西路南)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驾驶员岗位主要采取驾驶理论及驾驶技术实际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录取办法
1、体检
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3、录用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五、岗位职责
录用后,主要从事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
六、录用后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月基本工资待遇122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试用期间发放80%的基本工资。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月考勤奖和年终绩效考核奖。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