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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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7日下午4时前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协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工作作风严谨。
2、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亲和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同等条件下,有计算机等级证书、驾照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一)建设局协管人员(18人)
1、局业务处室协管人员6名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人防、建设、公用等业务管理、服务及统计整理上报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建筑及理工、经济类专业。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旧村改造管理协管人员2名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统筹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控制和据实提报城中村改造成本,做好拨付土地收益的使用监管工作及统计整理上报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经济类专业。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协管人员5名
岗位职责: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具体条件:
(1)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五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3)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有监督站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安全监督员岗位(2人):要求具有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监督员岗位(2人),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安装监督员岗位(1人)。
4、房屋管理协管人员4名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发证收费、业务受理,工程管理等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建筑、会计及理工、经济类专业。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一号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协管人员1名
(1)岗位职责:协助负责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审批服务等工作。
(2)具体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建筑及理工科专业。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