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得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
五、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收取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聘用手续。如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取消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资格,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监督电话: 0515—88198705。
岗位表下载:2013年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报名表下载:2013年盐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