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临沂郯城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等考选公告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提交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察和体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有关内容,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对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
6、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确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监督
公开考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在考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录用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考试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6107410
县法制局办公室 6221769
本《公告》由县法制局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郯城县法制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