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拔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身份及两年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以公务员登记表为准)。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须达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职位要求,宿迁市发改委会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拔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拔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拔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8527 84359275
监督电话:0527—84338503
公告网址:
网上宿迁(www.suqian.gov.cn)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hrss.gov.cn)
宿迁发展改革网( www.sqdrc.gov.cn)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9日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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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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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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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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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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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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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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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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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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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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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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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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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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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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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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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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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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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若有伪造或失实之处,填表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表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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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