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与考察
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其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的,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
(四)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党委讨论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具体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区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区纪委全程监督。
附: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