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州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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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 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兴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原市农机公司大楼,大庆西路37号)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2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兴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至1995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3.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为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
2.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3.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属于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事项
通过指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泰兴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专业参考目录、考试成绩等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招聘岗位要求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 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兴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原市农机公司大楼,大庆西路37号)。
报名费:100元。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兴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