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章丘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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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3日8:00-11月5日16: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章丘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章丘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3日8:00-1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11月3日8:00-11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1月3日8:00-11月7日12:00
咨询电话:83212220832284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章丘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市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