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东营利津县中心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辞职材料;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形式及待遇
利津县中心医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同等学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聘用三个月后,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医院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医院院内安排住宿。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