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钦州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调配工作人员3名公告(2)
(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分值70分)
1、笔试采取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进行,由本院组织参加调配的人员在本院有关业务部门和到有关乡镇进行调研,然后根据要求各撰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满分为100分,折算满分值为20分,由市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委派1人,本院调配工作领导小组4人组成评卷小组,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的评分平均计算的办法计算出分数,再折算出所得分值。
3、岗位技能测试满分值50分,技能测试项目可在报名时查询。
4、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分值30分)
1、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分两步,采取自己试讲和主考官提问的方式来考察考生作为检察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一是面试人员根据调配的岗位专业自拟题目试讲,时间为8分钟,自拟题目试讲满分为100分,折算满分值为20分;二是面试人员根据主考官提问的问题作答,时间为8分钟,根据主考官提问的问题作答满分为100分,折算满分值为10分。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组,市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委派1人,本院调配工作领导小组4人,主考官由本院党组研究决定。
3、计分办法:考生自拟题目试讲和根据主考官提问的问题作答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的给分平均后即为考生该项得分,再经折算得出该项分值。面试成绩=自拟题目试讲分值+根据主考官提问的问题作答分值。
4、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地点在本院。
(五)工作考核(满分值50分)
工作考核分表彰奖励(满分值30分)和其他加分(满分值20分)两部分,具体项目和计分标准可在报名时查询。
(六)党组考核
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考核评价得分的排名情况(有效成绩=笔试成绩分值+面试成绩分值+工作考核评价分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提交本院党组讨论,确定拟调配人选,党组评价超过半数不同意调配的,不予调配。
(七)健康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政审
本院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组成政审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公示,公示期7天。
(九)试岗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安排到检察院试岗一个月。
(十)报批
对试岗合格的人选按规定向上级检察机关办理报批和向县有关部门办理调配、入编审批手续。
六、纪检监察工作
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调配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在调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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