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开考比例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且确为学校专业急需或紧缺特殊人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按学校制定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现场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所有招考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3271092 、83272252
联系人: 潘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0-83272979
联系人:马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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