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5030583
联系人: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联系人: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