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有关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亭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计划
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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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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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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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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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东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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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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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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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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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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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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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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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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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墩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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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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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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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东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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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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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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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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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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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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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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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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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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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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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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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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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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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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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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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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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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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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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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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墩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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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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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仓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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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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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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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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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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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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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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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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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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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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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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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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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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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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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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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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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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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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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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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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