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护理人员公告(2)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聘用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编外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用工合同。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 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
附件: 1、2013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表.xls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
2013年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