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
(六)面试
面试由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统一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对2014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10月底发布招聘公告,11月上旬报名与资格初审,11月下旬统考笔试,11月底公布笔试成绩,12月上旬资格复审与面试,12月中旬、下旬体检、考察并公示,2014年1月进行报批聘用工作。
八、监督检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56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11月4日-8日网上报名现场咨询)
0553-3991188(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8
上述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13年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3年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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