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宝鸡眉县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等规定,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如下:
(一)正科级职位(5个)
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科长1名;
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产品开发交易管理科科长1名;
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副科级职位(5个)
乡镇副镇长1名;
眉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副局长1名;
眉县博物馆副馆长1名;
眉县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
眉县食品药品稽查队副队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供养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廉洁奉公,在干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社会公论好。
4、具有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乡镇副镇长职位须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法律和规定明确不能任职的其他情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