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兰州市第二期事业单位招聘182人公告(2)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教育类和卫生类,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中国兰州人才网(http://www.lzrc.net.cn)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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