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石家庄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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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8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00到5:30)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机关科员岗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的,选调计划按比例递减。
一、选调范围
石家庄市管辖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政法工作;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2010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五)具有全日制法律(法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通过“普通专升本”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法干警须符合以上学历条件,但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六)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五)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六)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有亲缘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
(七)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