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镇江市残疾人联合会调任公务员公告(2)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调任工作。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康复和特殊教育基本知识,不指定教材和范围。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调任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职位拟调任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达不到1︰2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报市残联党组,由市残联党组会票决,按职位拟调任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调任人员,在市残联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试用任职手续。
拟调动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组织、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调任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调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11-85112021(市残联办公室)、监督电话:0511-84425169(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
镇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