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人才公告(3)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咨询
由相关单位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
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0519)88029200
常州市铁路建设处:(0519)88021803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0519)85572700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0519)86673063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0519)86619903
七、管理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53、8568205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职位简介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