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025-85620026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025-83635952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63599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