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京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南京市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中心)招聘(3)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025-87775596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25-68788760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025-68788779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南京市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中心)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