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西安市蓝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空缺的名额由蓝田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人社局申请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空缺的名额。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与管理
1、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批准后。统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拟聘用人员的资质与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所报考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3、新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考试(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人员名单及整个招聘环节所有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将随时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事宜由蓝田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80297680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3、蓝田县2013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蓝田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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