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李沧区招聘公安交通协勤队员公告
(七)公示
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李沧人才网(http:// www.qdlcrc.com)公布,不再单独通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四、聘用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公安交通协勤队员,被聘用后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二年。被聘用人员集中派遣至交警支队李沧大队从事有关工作,日常管理考核由交警支队李沧大队负责。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为:聘用人员的劳务派遣费用为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包含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此外投保意外伤害险(用工单位承担,每人每年投保493.5元)。
五、考核办法
依据考核办法将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每月一考核,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协勤队员按人均400元的标准进行分档奖励(“合格”以下则不予发放)。同时,发放相应的其他补助。
六、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招聘信息查询网址:李沧人才网(http:// www.qdlcrc.com )。
3.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封闭培训。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