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城阳区治安特勤队员招聘公告
(四)体能素质测评
资格审查、目测面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考核。测试不达标的,不予聘用。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五)体检、考核政审
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同一职位体能测评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体能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约定试用期,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
治安特勤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配发服装、食宿用品,集中免费食宿,伙食标准25元/人天,薪金待遇总计2600元。
咨询电话: 0532-6657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