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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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8:30—15日17:00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聘用人员32名。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符合招聘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岗位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它相关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的院校、专业必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8:30—15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11月13日14:30—16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6小时后进行。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3日14:30— 1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11月20日—22日下午17:00前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能打印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具体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名单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