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潍坊昌邑市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社区公益性岗位公告
五、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镇(街、区)、正式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解除协议,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岗位待遇。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850元。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六、其他
整个招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7116111 中共昌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6-7123768 7195611
查询网站:昌邑市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hangyi.gov.cn/
附件:1、昌邑市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