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青岛城阳治安特勤队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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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5日(9:00—11:30、13:30—17:00)
因工作需要,招聘治安特勤队员100人,派遣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工作(招聘职位及工作地点见下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未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
6.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公安院校毕业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部队服役经历、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2年以上、有保安岗位从业经历的人员优先招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二、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开始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5日(9:00—11:30、13:30—17:00),现场报名额满或到期为止。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高新区治安特勤职位 |
100 |
高新区新业路69号公安分局 |
66578017 |
高新区辖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