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河北省人员录用招考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10:00-11月16日22:00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月17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30日10:00-12月7日09:15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分支机构2014年人员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对象、专业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地市(州)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为本次招考的用人单位,在本次招录中统称招考单位。
(二)招考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毕业生,以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3年、2012年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具有2年以上商业性金融机构、经济部门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以下简称“社会在职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考专业
招考专业主要包括: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统计、管理(侧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英语共7类专业。部分分支机构少量招录理工科应届毕业生(不含计算机专业)和安全保卫专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77年11月7日至1995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个别艰苦边远地区分支机构放宽至大专学历),专业对口。招考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考简章”中“招考单位特定要求”一列;
7、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