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3年德州市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年德州市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13 18:24  |  德州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招考。

  确定聘用人员后,报考合并类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报考咨询电话:5216725 监督电话:5221142

  附件: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3、2013年宁津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doc;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