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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11-15 12:02  |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旅游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ts.net.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选择发送电子邮件或本人来校送交等方式投送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红底彩照);(5)个人简历1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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