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滁州来安县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50名公告(2)
4、体检
按照考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低入围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城管执法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考分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的,学历仍然相同,优先聘用年龄小的。对于初选的考生,按1:1比例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予以聘用。
7、待遇和聘用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来安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发〔2011〕80号)文件精神,这次公开招聘的50名城管辅助人员,月工资1200元,另节日加班补助等。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城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销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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