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城宁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六)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结果均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国市人才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101联系电话:0563-4036683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