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齐河县从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中招聘公告
四、综合知识考试和档案考核
(一) 综合知识 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委托德州市 退伍军人安置 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综合知识 考试 内容为 :语文 ( 30分) 、 历史( 30分 )、法律( 30分)、时事政治(20分)、礼仪(20分)、德州概况(20分)等, 共1 50 分。 文化 考试 成绩 按40%折算计入个人总成绩。
考试时间:201 3 年 11 月 30 日上午9:00-11:30
2013年11月28日上午应聘人员务必到齐河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领取考试须知 。
(二) 档案 考核
县 退伍军人安置办公 室 、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 工作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 应聘 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以审核档案记载的个人表现为主。档案 考核 成绩 按60%折算 计入 个人总成绩。
1、 考核方法
档案考核 根据 退 役士兵服役期间档案有效记载材料和退役士兵提供的有效证件,实施逐项考核,综合计分。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清楚或有疑问的,不得作为考核的依据。
2、考核项目及分值
(1)军龄 。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每 满 一 年加2分(军龄计算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 。
( 2 )奖励分 。奖励分 按个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的最高奖项给予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分值为:嘉奖加5分,优秀士兵加10分,三等功加 15 分,二等功加 20 分,一等功 加50分, 获得 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 6 0分 ,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加 100分 。
( 3 )其他分 。 因战 、 因公致残被评为5-6级残疾等级的加20分,因战 、 因公致残被评为7-8级残疾等级的加1 5 分(须经省级伤残机构鉴定);烈士子女 (第二代) 加10分;1-4级伤残军人子女加5分; 驻 藏 退役士兵 加 10 分 ,其他驻高原、沙漠、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的退役士兵加 5分;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入伍本科的加10分、专科的加5分,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在校大学生入伍本科的加6分、专科的加3分;中共正式党员加3分、预备党员加2分;担任班长职务的加3分、担任副班长职务的加2分。
3、 扣分项目及分值
(1)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减5分、10分、20分、30分;
(2)待安置期间违法乱纪的减20分;
(3)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罚减相应分值 ; 情节恶劣者取消其安置资格。
综合知识考试和档案考核结束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 退伍军人安置办公 室 按照 文化 考试 成绩的 40% 和档案 考核成绩 的 6 0% 之和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到低分别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总分并列者,档案分高者优先;档案分相同者,军龄分高者优先;军龄分相同者,奖励分高者优先;奖励分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 综合知识 考试 成绩、 档案 考核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