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齐河县从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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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 3 年 11 月 26 日-201 3 年 11 月 27 日
报名地点:齐河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中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齐政办发[2007]4号)、 《德州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计分暂行办法》(德民[201 3 ] 28 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2年退出现役 且 符合 齐河县 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官 可参加本次招聘 。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人。其中在 三期以上士官、二等功以上荣立者 、烈士子女(第二代) 及5-8级残疾军人中招聘 5 人;在二期以下士官及义务兵中招聘 1 人。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法,由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 3 年 11 月 26 日-201 3 年 11 月 27 日
报名地点:齐河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
报名时,符合 安置 条件的退役士兵如实填写《齐河县从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 本人 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立功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 二 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报名时,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留存应聘人员提交的原始证件的复印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