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镇江市扬中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21人公告(3)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50766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0511-8839262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36690
附件:
1、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2、扬中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扬中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