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招聘临聘人员10名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11月26日(周三)至12月3日(周二)工作日
地点: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处151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方式:25038321
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寸彩色照片6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二)适岗能力及体能测试
由区法院负责组织。通过测试的,现场发放合格证。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法院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入岗审核,审核同意的,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罗湖区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和办理就业登记。体检或入岗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由罗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0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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