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3)
五、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2014年6月30日算起,由总队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接收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568号安徽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联 系 人:姚成海(0551-5321888-4208,18955170681)
李 根(0551-5321888-4210,1895517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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