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自治区区级机关遴选166名公务员公告(4)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遴选机关在面试结束2日内,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体检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体检人员,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检。体检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于2014年 1月20日前完成。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考察期间,将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确认填报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结束后,遴选机关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经考察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新疆党建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由各遴选机关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任职。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符合职务晋升条件的,须任职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
六、遴选信息发布
新疆党建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2013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官方网站。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其中: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新疆党建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0991-2398037 0991-3689924
考务咨询电话:0991-4650800
监督电话:0991-12388、12380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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