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淄博桓台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业务测试成绩仍相同,采取业务测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体检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照以上办法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将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桓台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33-8216245
监督电话:桓台县纪委、监察局 0533-8163326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
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格式)
桓台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