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理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5. 考生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总成绩=试讲40%+面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
(2)其他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2)总成绩=笔试30%+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试30%;
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考核)的总分的60%。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9-86953100 0519-86953103
联系人:魏老师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