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所属事业单位新教师招聘公告(4)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江宁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
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2284692、52281696、52181813、52284690
六、招聘监督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7187233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