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面试
高级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技术工人岗位面试为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院职工同等待遇。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2:报名简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