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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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至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国资委招待处(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13年我局事业单位参加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后的岗位空缺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河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大队、河北省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河北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等7个单位,其中,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为财政定额定项补贴外,其余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地矿局2013年有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