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公告(3)
(四)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35%,上课占25%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录用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和审查。拟录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要求进行体检和审查。因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市教育局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报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经规定程序后到市人社局办理公开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如弄虚作假则不予录用。
3.单位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19-86695189;邮箱:jysyy@czedu.gov.cn 。